辽
2003 年初,第一次递签,由于签证材料材料不够有说服力,而本身又是在高风险地区(东北), 签证官以“收入与积累不相符” 为理由迅速拒绝。 2003 年中旬,第二次递交签证申请。当时澳大利亚移民局刚推出了一项新的存款和资金担保的计算方法,甄小姐第一次存款与资金担保已不能满足此时送签的要求。所以再次被拒签。在朋友的介绍下,甄小姐向凯胜专家咨询,并委托我公司为她第三次申请签证。 2004 年 4 月,在精心准备了半个月之后,甄小姐的第 3 次签证递到了澳大利亚签证审理中心,半个月之后,收到体检表; 1 个月之后, PVA 通过; 甄小姐的准签寄到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