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姐,洛阳户口,该学生经费担保人,其母亲黄女士是个体商店经营者,年收入虽已达到标准,但无法提交相应的税收证明。2005年5月申请,2005年10月成功获签,并就读于长野外语学院.
分析:经费担保人为个体经营者或公司法人的情况下,按要求必须提交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证明。同时要提交相应的资金来源辅助性材料。由于黄女士自营个体商店,资金周转混乱,来源历史难以说明。签证顾问在于其细致沟通,并了解其工作背景和家庭情况后,尽可能的挖掘了对资金情况更有利的书面材料。并知道其写了一封说服力强,逻辑清晰,数据准确,真诚的资金来源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