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2002年开始经营一个鞋厂。曾经拥有此鞋厂90%股份,,注册资金200万。2003年营业额400万,2004年营业额560万,2005年营业额530万,但王小姐2006年初把股份转给其妈妈名下,王小姐名下已无股份。
分析:如何让签证官认可王小姐曾经拥有的股份以及合理地说明转让股份的原因等本案是关键。经过我公司移民专家的精心设计,该客户按163A企业主类别申请,于2006年8月成功获得澳洲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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