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40岁,
案例背景 :
90年代在国内一家小型空调生产商任职华中地区的销售经理,由于该厂商销售政策的多样性,他实际上也是该品牌在华中地区的经销商。
本案难点 :
由于该公司与其内部的销售经理之间有着惯用的兼任地区经销商的传统约定,但并没有正式备案的经销协议,原则上他只是作为公司的员工按月领薪,但是该公司本身的销售业绩并不好,在90年代后期甚至年年亏损,直至后来被别的厂商兼并,因时间久远加之人事变动,即使后来要再出具当时的证明文件都办不到了,因此他在作为经销商期间所积累的资金无从证明,但这笔资金却是他离开公司后在2000年正式注册成为另一家空调品牌经销商的注册资金来源,如何解释这第一桶金的来源成为整个申请的关键所在。
个案分析 :
经过专家顾问组与申请人的多次沟通讨论,指导客户从多个渠道尽可能多地收集了当时留存下来的一些资料及证明的同时,加上其本人合情合理的解释,尽量显示到当时的实际情况和他本人的销售经营状况,此外,公司还特别为其安排了多次面试前的培训以及模拟面试,最终令到移民官相信其来源的真实合理性,该客户已于06年底获得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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