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先生男45岁本科学历
案例背景:
潘先生在1995-1999年供职于一家国企进出口公司任外销业务员,精通日语、韩语,语言上的突出优势使他在国际业务的拓展中业绩优异,获得了创业的第一桶金。
潘先生离开国企后,投资了两家公司,在这两家公司中各拥有25%的股份,其中一家公司与外商共同投资注册成立了一家合资企业。潘先生在以上三家公司都担任副总经理一职。
本案难点 :
通常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具有无可争议的权限,对于小股东、副总经理的职位如何突显管理经验被得到认可确实是个难题。
接到拒签信后,我们依据大量的公司管理文件,岗位职责,提交了有理、有据的申诉信,使潘先生的管理经验令人信服,案子申诉获得成功。
一个申诉成功的案子背后是肯定有一个强有力的专业文案团队,我公司正是拥有这样一支优秀的文案团队,才得以在业内保持极高的递案成功率以及个别拒签案子获得申诉成功。
| 发表评论 | 热点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