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公民和未婚妻(夫)必须见过面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美国公民)必须证明两人在过去两年内亲自见过面。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如果见面会违反一方文化严格而且根深蒂固的传统或习俗(一些回教国家),或者见面会对美国公民造成极端的困难),见面的要求可以在移民局同意下免掉。在其它情况下,如果申请人不能证明两人见过面,移民局将否决此申请。两人过去见面的证明有:两人在一起的照片,信件来往,共同朋友的证明,电话帐单,出国记录等。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最好详细描述两人认识经过和未婚妻来美之后结婚的日期。
(二)受益人的孩子受益人的小孩将不需要独立的申请,而可以随受益人的申请批准同时和申请人一起来美。小孩将可拿到和受益人一样的签证。
(三)K-1批准书有效四个月当申请人的I-129F申请被批准之后,移民局给申请人的批准书将有效四个月。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在四个月之内,受益人没有到本地领事馆申请K-1签证,受益人可以在领事馆申请延期四个月。 (四)来美后90天内结婚美国公民和他的未婚妻必须在未婚妻入美90天之内完成结婚手续。如果在90天之内没有结婚,受益人K-1身分将自动取消,将来不能在美国调整身分,如果离美将来再回美国也会有很大的麻烦。 K-1签证可以在两个月内获得批准,比其它途径快速很多。在90天内结婚之后,可以随即申请永久居民身分。
K-1
签证
办理流程
在申请美国
K签证之前,美国移民局要求申请人双方必须在近两年内见过面,如果双方见面对其中一方非常困难,就有可能豁免,但是这种困难的情况只有属于非常特殊的健康问题时,才有豁免的充足理由,因为经济困难而申请豁免则通常不会获得批准。
许多申请者不熟悉
K1签证的申请流程,双方从未见过面,只是网上或者信件联系,这样去申请是绝对不行的,即使见面,也要为以后的申请做准备,要能够按照申请要求提供见面的一些证明信息。身在异国的见面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们建议有意申请K1签证的人士,在见面之前,一定要向专家咨询,以便更有效、更迅速的取得签证。
具体步骤如下:
1、您决定申请美国K1签证后,与凯胜公司签订委托代办协议书。
2、本中心美国律师专家为您全面设计整理材料后向美国移民局进行申请。整个申请大约需要1-3个月时间。
3、美国移民局审定批准后,再向美国驻中国领事馆递交申请材料,等候排期,领事馆工作人员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面试,整个过程大约需要3-6个月时间。
4、面谈通过领取美国签证。
5、随即预订机票,做好准备,按预定计划奔赴美国。
6、进入美国后,我公司的后续服务将协助您办理赴美后的相关事宜。
7、当您持该签证进入美国后,您就正式开始了您的新生活,开始全面享受美国政府给您提供的各种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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